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设立并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资金规模随着经济发展和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