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0年6月2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