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八条已废止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条例生效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