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六条已废止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经营、收益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