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在嘎查村设立动物防疫室,聘用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