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