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志愿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志愿者组织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