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者组织第十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的行业性志愿者组织,可以申请加入志愿者协会,成为其分支机构或者团体会员,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注册、培训;(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三)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