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