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消防公益事业,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