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八条有效决算草案未获本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政府应当对决算草案进行修改,重新提请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