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