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第十七条已修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首次用水计划,在节约用水设施验收合格后按设计用水量核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