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政府管理的公园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公园管理机构;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由建设单位确定公园管理机构,并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的管理机构及其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