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实行封闭管理的公园应当每日定时开放,每日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公园管理机构按季节确定,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公园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告示牌。
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闭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闭园前三日报告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在公园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告示牌;因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闭园的,应当在闭园后两小时内报告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公园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告示牌。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