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供热用热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公共利益优先、节能环保、集中供热为主、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利用清洁能源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