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四条有效供热单位取得市供热管理机构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