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新建建筑需要进行联网供热的,建设单位或者自建自用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交纳供热工程费。供热工程费的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