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