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本市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