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文化经营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传播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