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第六章 投入与保障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每年应当从录用计划总数中,划定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职位用于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国有企业招录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蒙古语授课大中专毕业生。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