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自治区对双语教学民族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实行免费培训。

对民族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校长和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教师组织进修、挂职锻炼。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