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管理系统中向社会发布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合理利用的相关信息和指引,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或者参与合理利用提供对接平台。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