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有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