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