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许可与备案第九条已废止变更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