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利用古茶树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州、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