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主要适用于以下领域:(一)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城乡公共管理和公益性社会事业建设;(三)保护和改善环境;(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