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投资计划、政府采购结果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