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在本市发明创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实施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