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十九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健全专利执法机构,建立专利执法队伍,及时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