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文化遗产知识宣传,并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交流、文艺调(汇)演和传统竞技体育等活动。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