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是水利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