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