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五节 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条有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同一区域,或者同一行业以及在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内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而又比较集中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