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一节 组织制度第十八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和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