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件,逾期未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