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修改建设城市供热工程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从事城市供热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