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化条例/第五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城市树木,禁止擅自修剪或者砍伐损坏,确需砍伐的,必须按城市绿化管理的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