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应当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