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科普工作的内容是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中心任务是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