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普及科学技术主力军的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加强对所属团体和专业技术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活动指导。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