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