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拆迁人在实施拆迁以前,必须根据房屋拆迁公告,将拆迁安置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做好拆迁区域内房屋的丈量评估、调查登记工作。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