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九条已废止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个人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制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股东出资、引进外资、职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和开放的产权结构。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