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服务措施第四十一条已废止鼓励在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行业或者领域发展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