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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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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有效
县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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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