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压制和打击报复。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