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贫困老年人的救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重点优扶对象等贫困老年人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